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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底,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协会池州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经营者承担了在经营场所洗澡滑倒摔伤的消费者医疗费并给予一次性赔偿,共计3600多元。
投诉 2007年11月16日下午,池州市消费者周某在该市城区某假日浴场洗澡时滑倒,摔断3颗门牙,周某与该浴场就赔偿一事多次协调未果,遂向贵池区消协池州分会投诉。
结果 贵池区消协池州分会受理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周某的遭遇属实,经营者承认其原来在洗澡池边台阶和地面处采取的防滑措施不力。经营者认为,作为成年人,周某当晚因饮过酒等原因,无视浴场内“小心地滑”等警示语而滑倒,周某也有一定的过失。事发后,经营者及时将周某送往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CT等检查,且经营者积极整改,在浴场内易滑部位加铺了橡胶地板。
经消协多次调解,最终由经营者承担消费者前期医疗费用1000余元,并一次性赔偿周某2600元,经营者当场将赔偿款交付给了周某。(王顺 邹贵信 洪敬谱)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