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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消协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投诉 367户业主获赔140万元
2008-01-07
南昌市消协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投诉 367户业主获赔140万元

    本报南昌讯(张文娟 吴荣玲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7年南昌市消协调解理赔金额最大的一起投诉,367户业主联合投诉某楼盘,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获赔140万元。

    2007年8月28日,南昌市青山路某楼盘100多位业主代表367户业主相约来到南昌市消协,称楼盘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小区规划,不按合同安装合格的防盗门、彩铝窗等配件,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业主介绍,2007年6月18日是该楼盘约定的交房日期,业主们按照开发商的邀约纷纷前来收房,但因未见到《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业主拒绝收房。同时,业主们发现,不仅小区的架空层被改作其他用途,所装防盗门没有合格证,业主家中本应安装的高级彩铝窗被改成了塑钢窗。诸多问题,令前来收房的业主不满。业主们联合找开发商要求解决此事,双方分歧大,无法达成一致。无奈,367户业主联名投诉。

    面对联名投诉,南昌市消协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业主们的反映,上门了解开发商的实际情况。确认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他们一方面稳定业主的情绪,另一方面迅速与开发商联系,认真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调解。

    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协商,开发商终于承认了错误,愿意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同意以免交煤气初装费的形式补偿每户业主3200元,以免交3个月物管费的形式补偿每户业主约585元。仅此两项,376户业主就得到经济补偿140余万元。同时,开发商还承诺在收房过程中出现任何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均负责按合同约定予以维修。

    南昌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诸如延期交房之类的投诉消协受理了不少,但是大多数开发商都不愿去履行违约责任,导致协调成功率不高。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圆满解决,与业主和开发商的积极配合分不开。业主们的维权意识高、团结,维权知识全面,为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开发商能够在消协的协调和督促下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也是值得肯定的。虽然赔偿使得企业损失了上百万元,但其诚实履行合同的信誉得到了维护,这才是最可贵的。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