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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趟厕所竟被强迫交费10元
2007-09-17
孩子上趟厕所竟被强迫交费10元

  2007年8月13日下午17:40左右,李女士带两个孩子在东营市西城胜利广场散步,因孩子要上厕所,她们便来到附近的某咖啡厅,在征得了服务员的同意后入厕。孩子入厕期间,李女士便坐在一个沙发上等,这时一个服务员端来免费的饮料给李女士,同时也递上了菜单。李女士笑着对服务员说:“我们已经吃过饭了。”谁也没料到,当她们要离开的时候被店老板截住,让她们交费10元。老板说:“我们这里最低消费每人10元,你们交10元就行了。”李女士非常惊讶地说:“我们在这里没有进行任何消费呀!”老板说:“你们上了厕所又坐了沙发!”对此,李女士非常不解,所以不同意交费。但老板说不交费就不能离开。李女士领着两个孩子就被留在了咖啡厅。李女士无奈拨打了110,但因没有造成伤害,所以事情未能解决。没办法,李女士只好交10元钱,并请老板写出收费说明,老板给开的发票的项目却是餐费。

  “店方在我们入店后没有任何提示,在我们没有任何消费的情况下强迫交10元最低消费,是欺诈或者说是敲诈。10元钱不多,但店方没有理由收取。在当今的文明城市发生这种事情,我们觉得很窝囊,我们只有来找消费者协会。”东营区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以后,对店方进行了说服教育,经商要以诚信为本,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最后店老板不好意思,退给了李女士10元钱,并向李女士表示了歉意。(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