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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人条例草案提交国务院 地下钱庄有望规范化
发布时间:2008-11-18 14:51:33
放贷人条例草案提交国务院 地下钱庄有望规范化

  为使中小企业“有钱过冬”,个人和企业经过批准将能合法从事放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昨天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一旦条例通过就意味着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被打破,“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

  银行惜贷

  典当行年初异常火爆

  在这场金融海啸中步履蹒跚的中小企业引起了政府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刘萍说,今年年初,央行搜集到的资料发现沿海一带的典当行、担保公司业务 “有史以来前所未有地火爆”,报上来的数据称有些地方民间借贷利率达到了 200%至300%,随即由央行牵头对31个省区市做快速调查,初步摸清了民间借贷的规模,“虽然这个数字是保密的,但规模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可怕,利率平均是12%至15%。”

  一方面是急等钱过冬的中小企业被拦在银行高门槛外,一方面是民间借贷火爆,在这种情况下,央行将着力推出《放贷人条例》。“中国信贷市场是被银行垄断的,条例的出台就是打破垄断,使得一批符合条件的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目前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使民间借贷阳光化。

  放贷方

  个人可注册借贷业务

  目前,抵押行业中常见的合法经营模式是典当行和担保公司,而更多的民间借贷则是通过地下钱庄形式出现,“条例的出台实际上就针对地下钱庄,规范引导符合条件的钱庄为中小企业服务,而不是打压。”刘萍表示,希望通过条例,使得民间资本浮出水面,产生积极效应。

  采访中,刘萍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未来将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后到工商部门注册。

  借贷方

  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

  根据草案,民间借贷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具体由双方协商。

  “抵押范围的扩大实际上对这两部分人而言是很好的消息。”刘萍解释说,目前我国抵押品全部指向不动产,银行担保贷款70%以不动产为抵押,美国不动产的抵押率仅仅十几个百分点,引起次贷危机的元素才是其中的三分之一,“这么小的比例就能把全世界搅成这样子,我们这么高度集中,一定会产生风险。”

  而具体到中小企业和农民,他们手中基本没有不动产,在央行的提议下,物权法第四编全面放开抵押范围,企业可以拿机器、设备、应收欠款等动产做抵押,这实际上为放贷人条例的实施铺平了法律道路。

  来源:北京晨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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