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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禁再新建小产权房 存量将“针对性解决”
发布时间:2008-11-14 14:52:19

  中国在小产权房问题上的政策正趋于明晰:不准再新建,存量房则有望通过不同方式予以解决。

  昨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对小产房问题提出了三个原则:小产权房不符合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化解历史上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其中,“分类分析,有针对性的措施”的提法,是首次见诸官方正式表态。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王万茂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个说法还是比较原则性,没有提到具体的解决办法,“但也没有完全否定,还是留了个口子,未来怎么处理还要观察。”

  小产权房的政策命运

  由于近年来城市商品房价格高涨,相比之下,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价格低廉很多的小产权房应运而生。但由于不符合我国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小产权房一直行走于灰色地带。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当年12月份,国务院更是发出通知,禁止城镇居民去农村买房。

  虽然政府官员已多次明确小产权房不合法,但如何处理那些已建成并完成交易的存量小产权房一直没有定论。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多位政府高级官员相继对小产权房问题发表了言论,由此可以初步看出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态度。

  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强调农村土地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对小产权房问题要“十分慎重”。

  稍早的10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也表示,小产权房违背了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本身不合法。

  不过,陈锡文透露有关部门已经对它进行调查研究和制定解决的办法。

  “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不可能完全了解国家法律,觉得便宜就买了小产权房,怎么样让他们在这种非法交易中形成的权利合法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措施。”陈锡文说。

  相关部门递交处理报告

  一位土地问题专家近日向记者透露,对于小产权房问题,国土部门已经向高层提交了报告,如何处理还有待定夺。

  “国土部门之所以难以推出相关的解决方案,主要是担心一旦松口,可能导致部分农村耕地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就有控制不住的风险。”该专家称。

  由于小产权房违法的根源在于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用地管制政策,因此去年有观点提出,那些在城乡规划范围之内的小产权房,可以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将土地变成国有土地,这样小产权房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但此观点随后遭到国土资源部否认。

  王万茂也认为,如果补缴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与城市商品房之间的差价将可能大为缩小,已购买小产权房的群体是否愿意让渡利益还很难说。

  但通过此种方式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也已有先例。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记者透露,某大城市曾在本世纪初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解决了一批小产权房问题。

  相比之下,那些不符合城乡规划,甚至是占用耕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应如何处理,则成为更棘手的问题。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定调土地“双最”政策之后,乱占耕地的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理。

  顾云昌认为,如果小产权房占用的是建设用地、宅基地还好处理一些,占用耕地则是明显的违规,解决起来将会更为复杂。

  “不管怎样,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如何统一,农村土地如何流转已经摆上议事日程,下一步就看怎么具体操作了。”顾云昌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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