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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商品来维权——“3.15”活动现场见闻
2009-03-17
带着商品来维权――“3.15”活动现场见闻

带着商品来维权――“3.15”活动现场见闻

  “怎样辨别这瓶酒是假酒?”“闻味道、看标识……”3月15日,我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纪念活动在千岛湖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和投诉,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政策、接受消费咨询等展台的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每一位市民。

  据悉,此次活动“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旨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上午8时15分,市民向美君提着一个橘黄色的袋子,直接来到工商分局展台反映,去年7月13日,她在某商店给女儿买了一台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用了不到一年,经常出现黑屏、关不了机等问题,重新组装四次后电脑仍不能正常使用。“为了这部电脑,我已经跟商家交涉了五六次,女儿在宁波上学,为了这台电脑回千岛湖很多次了,我现在要求商家要么换一台电脑,要么退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笔记本电脑的购物发票和产品说明书,让向美君现场填写了投诉说明,并派工作人员与向美君一起到商店了解情况,现场调解处理。工作人员高效率的工作让向美君深受感动。

  9时20分,82岁的方炳星老人来到工商咨询服务区,从怀里掏出一部手机,说他在联通某营业厅充了130元的话费,送了一瓶食用油,可充话费没多久就说他的手机欠费29元,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解了情况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马上把他扶到联通公司展台前协调解决这件事。后经联通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方炳星终于明白了这是一场误会,解除了心中很久的疑问,老人激动地与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一握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这只是记者在活动现场采撷的两个小片段,许多市民表示,“3.15”是消费者的节日,在活动现场,看到了很多有用的资料,学到了很多维权知识,这次活动还比以往多了一个县建设局规划局法律法规宣传展台。据县消保委负责人介绍,活动旨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实体经济困难时期,为宣传保增长、扩内需、重民生的政策,进一步增强扩大消费者信心,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快乐消费,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把“消费无忧月”、“体验消费节”和“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深入人心。

  活动当天有质检、物价、卫生等23家单位接受市民政策法规咨询、解答各类消费疑问。同时参加这次活动的还有移动、烟草等11家公用企业单位消费监督联络站,10家品牌农产品单位和10多家家电下乡商店也进行了产品展示活动。

  活动现场共发放消费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受理各类投诉40件,争议金额达230余万元,当场处理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多元,1万多市民现场进行了咨询。(见习记者 义永华)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