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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购物悠着点
2009-07-06
网络电视购物悠着点

  时下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比较风靡,很多消费者通过网络和电视广告获得一些商品的信息,在购买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里是两起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的案例,希望能让大家从中得到启示。

  [网络购物]2009年3月14日,方红仙汇钱350元到广州市得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超声波B型小湖专用捕鱼器一台(从网上搜索到该产品)。3月25日收到货,试用发现不通电,卖家承诺“所售产品一年包换,终身保修服务”,3月31日寄回厂家换货,4月13日联系厂家确认收到送厂里维修,不答应换新货,要求等待。问对方原因一直不回答,消费者只有再等待。4月22日厂家说货已发出,要求到付托运费因此5月14日才收到货。货送农村试用后,发现之前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仍是不能使用,消费者要求退货,但对方不肯,电话联系厂家都托故负责人不在。消费者没办法,一直拖延着,后请淳安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助调解。结果消费者另外花费了一百多元钱重新再次请电器修理师傅帮助改装线路,自己想尽办法解决。

  [电视购物]消费者唐礼远通过上海东方电视台电话购物中心订购一款皇冠499元的手机,加大礼包99元,实际上598元(代收货款)。当2009年6月28日(星期天)邮寄到货时,消费者打开后发现不是手机,而是一块手表,拒付钱。可是邮政快递公司称包裹已开封,要求消费者付清款项598元。消费者当时只好先付款了。第二天,消费者来到淳安工商分局投诉,请求得到帮助。经淳安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情况如下:1、消费者反映他订购了一款皇冠手机,2009年6月28日收到货却是手表,情况属实。2、淳安工商工作人员打电话向上海东方电视购物中心了解反映情况,反馈消费者订购了手机收到货却是手表一事是事实,要求对方予以调查核实。3、淳安工商分局及时将情况通知邮政局快递公司,请快递公司核实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申诉人。4、消费者唐礼远要求退回手表,货款予以全额退还。最后邮政局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答应了消费者退货退款的请求。

  点评:对这两个投诉案件,淳安县消保委和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调解,有些通过多方努力维权成功,有些因经营方不在管辖区而无法取得满意结果,消费者利益受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果一定要选择网络、电视购物时请注意以下几点:⑴选择正规的导购网站,货比三家。⑵重视交易安全,选择支付宝等安全平台中介和电脑交易。⑶莫被低价迷惑,事先了解当地实物市场价格。⑷细心验货,保存好维权凭证。(通讯员 方红琴)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