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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一族需警惕招工骗局
2010-02-26
打工一族需警惕招工骗局

  2月23日傍晚,本报热线电话急促响起。一位自称是某酒店的保安在电话中告知:他遇到一对刚刚上当受骗的父子,他们在千岛湖镇阳光车站被一自称老板的男子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去一部康佳手机、400元人民币及其身份证。

  接到这个热线后,记者几番想和当事人取得联系,都未能如愿。24日,记者根据已有的线索来到了县民政局帮扶救助中心(当事人在受骗后,曾来到该中心寻求帮助),就此事咨询了该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3日来寻求帮助的是一位50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称,前几天有一个自称是老板的人到他家去招工,父子两人一听待遇不错就打算出来,结果这位“老板”叫他们缴400元生活费,说是给他们买菜、买米用的,此外借口办手续证件,还要去了他们的身份证和一部康佳手机。最后,在阳光车站,这位“老板”忽然就“蒸发”不见了,这时身无分文的父子两人只好来到民政局求助。工作人员根据规定,给了他们20元回家的车旅费。随后,记者向县公安机关进行了核实,警方称他们也已经受理了此案。

  新的一年来了,许多市民又要外出打工了,特别是对于大部分从事体力活动的农民工朋友来说,基本上都需要换地方、找一份新的工作。在这个时候,就应该特别提高警惕、防范招工骗局。记者从县公安机关了解到,新的一年短短两个月里,我县已经接到了3起涉及招工诈骗方面的报警。

  2010年1月26日11时58分,汪某来所报警称:其岳父徐某前几天在淳安县威坪镇威坪菜场被嫌疑人叶某以工地招工的名义骗走现金600元。

  2010年1月18日12时,事主江某来所报案称:2010年1月15日16时10分,有一自称“宋××”的陌生男子在千岛湖镇茂畈村中坪的他家中借宿。嫌疑人“宋××”告诉江某,他在燕山一带造房子,需要找一个管材料的保管员,月工资1500元,想叫其去。1月16日7时15分,江某准备了1000元生活费,“宋××”说工地上人比较多,为了安全叫其把1000元生活费交给他保管。江某认为“宋××”是大老板不会骗人,就在千岛湖镇茂畈村中坪的家中把1000元钱给了“宋××”,而后两人一起坐车到千岛湖阳光车站,“宋××”说要买一袋米,叫其在车站等他,一直到11时,“宋××”也未出现,其发觉被骗,损失人民币1000元整。

  从今年的三个报警案例中看,所有诈骗人都是以“老板”身份出现,以招工为由,骗取对方信任。与此同时,这些“老板”又会以“工地生活费”、“安全考虑代为保管”、“介绍费”、“押金”等各种理由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把钱交给他保管,一旦钱落到他们手上,他们就会用巧妙的方式支开对方,从而溜之大吉。

  另外,让人颇为不安的是,这些诈骗人不但骗取对方金钱,还开始有意识地骗取对方的身份证和手机。一旦这些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途径,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困扰。

  那么,对于这类招工骗局该如何防范呢?

  记者认为,诈骗人的最终目的是骗取对方钱财,因此防范也应该从这方面着手。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只要是正规的招工,都不会要求对方缴纳“生活费”之类的费用,而且法律也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所以,如果遇到招工“老板”提出“工地生活费”、“安全考虑代为保管”、“介绍费”、“押金”和上交手机、身份证之类要求时,应该提高警惕,坚决回绝此类要求。另外,对于上门招工“老板”的身份也应该刨根问底,不能偏听则信。

  其实,随着经济回暖,目前许多企业都处于缺员状态,亟需大量劳动力,各类正规劳动力市场上能提供的岗位也非常多,对于我县的打工者来说,完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来解决就业问题。(记者 方俊勇 通讯员 夏慧萍)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