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
今年10月5日上午10点30分,河南游客普先生一行6人自驾车来到千岛湖游玩。客人到新旅游码头之后,就把车停在某酒店门口,然后乘船上岛游玩。
等大家游玩回来取车时,某酒店人员要求普先生支付停车费200元,普先生一头雾水,该停车的地方是在路边的空地上,既没有收费标志,也没有人事先告知停车收费,普先生认为不合理,所以拒绝交停车费。于是酒店人员不让普先生取车离开,要求在该酒店消费300元以上餐费,才能够免费停车,于是双方产生了纠纷。
普先生打电话向淳安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进行投诉,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刻赶赴现场,经“12315”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并咨询了景区管理部门,酒店门前停车位是公路旁边露天停车位,管辖权是景区管理部门,并不是酒店的私有停车位,该酒店没有收费权限。而要停车必须在店内消费300元以上,才可以免费停车,酒店该做法也是不合理的。“12315”工作人员情况核实后,责成该酒店全额退还游客200元停车费,并就此事对酒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消费者对此事件处理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通讯员 徐东波)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