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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卖房不一 中介退赔损失
2011-02-28
看房卖房不一 中介退赔损失

  2011年,消费者张先生通过千岛湖镇新安大街的某中介买房,看房的时候该中介给消费者张先生看的是1幢的房子,购买后,中介给了4幢的钥匙,与原签定的合同不符,消费者张先生多次来找该中介,双方协商无果,心里很着急,不知所措。

  2011年2月13日,消费者张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工作人员帮忙协调。“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后,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张先生,并向其了解当事人所发生的基本情况,特别仔细了解了整个看房和买房的过程,做好相关记录。随后,工作人员立刻陪同消费者张先生赶赴该中介,找到中介负责人,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经淳安工商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协商达成意见如下:该中介同意免除中介费6000元,消费者张先生已经预付给该中介的2000元现金退还掉,同时因张先生要买的房子是1幢,而中介提供的不一样,故而中介赔偿损失6000元,以上两项合计应付给申诉方消费者张先生8000元。双方无其他争议。消费者张先生露出笑容,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通讯员 姜敏)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