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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维权路 法律来护航——“3·15”之思
2011-03-28
漫漫维权路 法律来护航――“3・15”之思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刚刚过去,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与民生”。看完央视的打假晚会,朋友就抱怨说眼下的东西是吃不起,不敢吃,也没法儿吃。是啊,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我们几乎每天都在面对和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交易诚信问题、消费欺诈问题。从纸馅包子假白酒掺大米到毒牛奶假鸡蛋“着”面条,太多这方面的事件和问题,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和健康,影响到了我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更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月15日当天,笔者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参与了当地工商所组织的,联合司法、电信、卫生监督、烟草、医药等相关民生部门开展的“消费与民生――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们通过设展台、放广播、发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接受群众咨询,为其排忧解难。现场短短两个小时,展台上数百份的海报、法律条规册子被一抢而空,老百姓维权意识之强可见一斑。

  活动一结束,笔者不禁陷入思考:如何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每一天都成为老百姓的维权日,如何使我们的老百姓群众维权意识普遍化、法制化、常态化?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3・15等特殊节日,使其普法宣教的平台作用得以更好发挥?这固然有商家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种种权衡,但作为公平交易另一方的我们――消费者更应该主动学法知法,特别在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为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2011年又恰逢“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重要。正如屈原在《离骚》中写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我们更应该要自加压力,先行一步,为我县服务经济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为全县人们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