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主办

当前位置 淳安普法 >> 维权中心
未开通上网功能 哪来的上网费?
2011-08-08
未开通上网功能 哪来的上网费?

  “手机从未开通上网功能,却产生了上网费用”。钱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手机要为此支付“上网费”168元。日前,钱先生要求手机运营商关闭上网程序,只保留接听拨打电话功能和断信收发功能,绕开“上网费”。

  据钱先生介绍,2月份起,他的手机开始有上网功能并计入收费,他是3月5日缴费时才发现的。经过当地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话费清单中“数据信息费”168元,被手机运营商告知“数据信息费”是手机上网产生的费用,也就是“上网费”。可钱先生从未开通上网功能,又何来“上网费”,又被告知上网功能是系统自动开通的,可能是消费者误操作导致上网产生费用。

  “手机的运作系统掌握在运营商手里,消费者相对运营商是弱势群体。”钱先生认为其未要求开通上网功能,自己也未上过网,因系统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不应由消费者埋单。而后,手机运营商给出处理意见:上网程序已经给予关闭,钱先生手机号码不能再上网,对因上网而产生的费用168元给予减半收取84元。钱先生无奈地表示接受。(通讯员 姜敏)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