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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两名殡葬服务人员“收钱允许土葬”被判刑
2013-08-02
安徽怀远两名殡葬服务人员“收钱允许土葬”被判刑   新华网合肥8月1日电(记者徐海涛)安徽怀远县两名居民受政府委托承担本县一乡镇的殡葬服务和土葬监管职责,竟私下收钱允许8名死者偷埋土葬。日前,经怀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二人以受贿罪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几年前,怀远县居民庞某经相关部门批准,获准在本县马城镇经营遗体运输等服务,并受委托监管该镇的偷埋土葬行为,庞某随后又将职责交给在马城镇开丧葬店的陈某行使。

    2010年至2011年间,马城镇一些死者家属找到陈某“通融”,陈某遂每户收取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允许将死者遗体土葬。

    2012年,怀远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贪局立案侦查查明:陈某两年间共非法收费2.68万元,允许8名死者偷埋土葬,赃款由庞某、陈某私分。案发后,庞某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受委托从事公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