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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千岛湖镇坪山工业园区一处建筑工地的项目部房子着火了,消防民警接报后火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大火烧毁了楼内的办公物品及民工住宿用品,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场火灾从何而来?
公安就此展开调查,原来放火的正是在现场报警的宋某。宋某是在坪山该建筑工地干活的小包工头,半年来,因垫付下属雇工的工伤医疗费一事,曾多次找建筑公司处理,因协商未果后,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工地项目部办公室办公桌上的图纸点着后,引燃办公楼,致使项目部办公楼烧毁。
经过审理,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本案的发生实属不该。在催讨工伤医疗费这件事情上,本可以通过协商或民事起诉等合法途径处理,宋某却因一念之差,产生了纵火的念头,虽然其放火的举动针对的是建筑公司,但该行为足以危害办公和住户等不特定众人的财产安全,应以放火罪定罪处罚。
一时的冲动不仅没有拿到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反而换来了三年的牢狱生活。希望以此警示,遇事不能冲动,更不能去触碰法律的警戒线。
(记者 邵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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