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主办

当前位置 淳安普法 >> 以案说法
相互斗殴只为墙 让他一尺又何妨
2013-10-28
相互斗殴只为墙 让他一尺又何妨

  日前,汾口镇仙居村两家农户为建围墙的事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动起了拳脚,闹得不可开交。

  经了解,张家大门前原本有道矮墙紧邻郑家房子侧墙,因为建的时间久了,加上日晒雨淋,年久发霉。于是张家决定拆了旧墙建新墙,顺便造两个门柱子、安上铁门,好围个小院子在里面放放东西。

  谁知张家刚运来砖石泥沙、请来砖匠,才砌了没几块砖头就被郑家女主人发现并且给踹了。张某气不打一处来,挥起拳头就往郑家女主人身上打,两家就这么“开战”了。幸好村调委会成员及时赶到把两家人劝开了。但是因为这事调解了两次还是无济于事,两家谁也不肯让步,依旧争吵不休。于是请来镇综治办及司法所帮忙调解。

  张某认为自己是在自己房门前拆了旧围墙建新的,现在只是加装一道铁门,根本不会侵犯到其他人的利益。但郑某却觉得张家造围墙应留足共用排水沟的距离,且张家房顶安装的排水管过于靠近其侧墙,雨天排水常溅到他家墙上,若建起围墙则到时处理起来更加困难,于是极力阻挠张家建围墙。

  经过村干部、综治办及司法所的合力劝说,最终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张家同意不造矮墙,郑家也同意张家造院门,但须留出25公分的排水沟距离;张家房顶安装的排水管尽头须与郑家离开30公分,以免雨天管道水急冲到侧墙上;郑家当场赔偿张家100元,用以补偿张家刚开始造的门柱被拆的损失;两家相邻的排水沟保持现状不变,今后要改变须两家协商同意。

  (见习记者 李维维 通讯员 王晓婷)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