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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离婚 被告变原告
2013-11-18
上法院离婚 被告变原告

  本报记者 王筱倩 通讯员 吴玉琴

  上法院离婚对于现代男女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在短短3个小时内,原告、被告身份互换,方某从被告身份苦苦哀求原告胡某不要离婚,到变成原告身份斩钉截铁要求与胡某离婚,这场大相径庭的闹剧,在县人民法院真实上演。

  原来,胡某因为与丈夫方某性格不合,在今年5月份离家出走,方某苦寻不果,正打算报警之际,接到了法院电话。“胡某起诉要求离婚”,方某心里五味杂陈。在电话里,他请求法官提前开庭,希望能够早点见到妻子,说服她回心转意,法官答应了他的请求。

  开庭当天,方某与儿子、岳父、岳母提前来到法官办公室,表示夫妻双方并没有大的矛盾,现在儿子也已经十几岁了,他是不会同意离婚的。胡某的父母对这个女婿也是满口称赞,认为一直以来女婿都老实本分、顾家、对自己女儿很好,所有的错全部都是自己女儿好玩、不顾家造成的。

  九点整,胡某来到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先行调解。在法官办公室,胡某说出了自己对丈夫的不满。双方是周末夫妻,方某每周回家半天时间,他性格内向,是标准的宅男。而胡某性格外向,姐妹朋友一大堆,上班之余,经常打牌、唱歌、吃饭到深夜。为此,双方也发生口角,久而久之,方某对胡某心生怀疑,每次回家都检查胡某的洗漱用品,从而推断胡某是否回家睡觉。今年5月份,双方因为这件事情再次发生争吵,胡某离家出走。

  调解过程中,胡某承认方某确实是个适合过日子的男人,但是双方脾气性格差异太大,没有共同语言,方某疑心病太重,让自己感觉压抑。经过法官、律师以及胡某父母的劝说,看在儿子的份上,胡某同意只要方某能改掉疑心病重的毛病,她还是会回来的。方某也是发誓在以后的生活中肯定会改正。

  签完调解协议,双方走出法庭,这桩离婚案件也算是圆满结案。可是刚走出法院大门,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胡某称她现在广东上班,为了赶来开庭,从杭州让两个男性朋友开车送自己过来。方某见此情形,更加确信心中的想法,坚持不让胡某上车,而让她回家看望老人。胡某因为担心回去后,方某不会再让自己出门,坚持不愿回家,但是保证儿子开学前会回家送儿子上学。

  双方都不肯退让,在法院门口僵持起来,方某拨打110报警。此时,胡某父母对胡某的谩骂声、夫妻两人的争吵声、儿子的哭喊声此起彼伏,引得路过群众驻足围观。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了耐心劝解,但是双方互不让步。

  此时,方某情绪激动,他对法官说:“我同意离婚,马上为我们办理离婚手续。”对此转变,胡某也是满口同意。双方很快协商好离婚的相关事宜。因为胡某已经起诉离婚,并结案,在六个月内是不允许重新起诉的,所以只有让方某从被告转为原告,提起起诉。30分钟后,所有手续均办理完毕。令人遗憾的是原本应该最亲密的两个人,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十几岁的儿子也从此失去了圆满的家庭。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