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主办

当前位置 淳安普法 >> 以案说法
原来6个月 现在20分钟 交通巡回法庭快速处理纠纷
2013-11-18
原来6个月 现在20分钟 交通巡回法庭快速处理纠纷

  调解周期长、事故赔偿“执行难”、群众理赔成本高……一直以来都是妨碍交通事故处理的“老大难”问题。县法院与交警部门整合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把法庭“搬”到交警部门,成立交通巡回法庭,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要经历写诉状、立案缴费、传票送达、排期开庭等环节,从当事人走进法庭到把钱拿到手上,至少需要6个月时间。”县法院的苏法官介绍,自从成立交通巡回法庭,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会直接把事故当事人引导至法庭,免去分别送传票的时间,也就是说一个案子从立案、开庭、结案走下来,20分钟就足够了!

  在庭审中,针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反悔率高,人民调解协议及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协议缺乏强制执行力等情况,巡回法庭一方面通过提供法律指导,提前介入交通事故的调解程序,对交警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同时,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经人民调解员或交警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当事人有需求,法律上也允许,在经过合法性审查后依法确认协议效力,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解除当事人对协议效力的后顾之忧。

  2012年9月,徐某驾车因操作不规范不慎将一行人撞死,该案涉及赔偿金额46万余元,事故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但8000多元诉讼费及双方未知的律师费使双方都倍感压力。同年11月,交通巡回法庭受理此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事故当事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既保持中立立场,又向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交警也对事故认定书进一步说明。最终,事故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徐某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全部约定内容,得到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也考虑到徐某是其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在征求受害者亲属的意见后,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避免因为交通事故而“肢解”了另一个家庭。

  据统计,自交通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已经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140多起,调解成功率60%,涉及事故赔偿金额11450多万元,直接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近130万元。所有经调解的交通事故纠纷,无一起投诉、无一起激化、无一起上访。充分发挥了“调节方式灵活、调解成功率高、调解具有法律效力、理赔手续简单”的特点,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实效,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案结事了。

  (记者 王筱倩 通讯员 张帆)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