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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千岛湖“风•我眼中的威坪”第三届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4-04-22 16:04:26
杭州千岛湖“风•我眼中的威坪”第三届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省级中心镇――浙江省淳安县威坪镇位于淳安县西北部,距县城千岛湖镇45公里。

    威坪镇始建于东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虎踞新安江中游,“上穷黟歙、下彻三吴”,自古为浙皖间重镇,是北宋农民起义领袖方腊的故里,文物遗址众多,文化底蕴深厚。

    1959年新安江水库建成,威坪古镇沦为水域。

    1982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重设威坪镇。从此掀开了威坪历史的新篇章。从1992年至2006年,历经三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全镇地域面积达301平方公里,人口5.3万。2008年11月,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由原来93个行政村调整为44个。

    改革开放以来,勤劳智慧的威坪人民在上级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全镇上下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乘着“十八大”的东风,威坪镇不断续写辉煌,正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千年古镇,千岛明珠;活力威坪,活力四射。

    方腊故里,方兴未艾;魅力威坪,魅力无限。

    为让世人更好地了解威坪,支持威坪,威坪镇人民政府、淳安县文联、千岛湖传媒中心联合主办“风•我眼中的威坪” 第三届摄影大赛,旨在通过摄影作品,真实反映威坪镇的旖旎风光以及建设成就和生活变迁,为打造“方腊故里 魅力威坪”的人文品牌增光添彩。

一、主题阐述

    “风•我眼中的威坪”中的“风”,引伸为威风,意即威坪风光、风情、风貌。“我眼中的威坪”,则是期待摄影人的“第三只眼”,拍出视角独特的精彩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威坪镇人民政府

三、参赛对象

    国内外摄影爱好者

四、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主题,拍摄地点限在威坪镇境内。

    2.作品规格为8英寸,彩色、黑白均可,组照限4幅,勿装裱。

    3.参赛作品送交时需同时提供数码文件(要求600万像素以上,JPEG格式),数码文件可网上传送至电子邮箱。参赛作品请标明“作品名+作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4.不允许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不接受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六、奖项设立

    分设风光片、产业片、人文片三大类

    比赛共取66幅获奖作品,其中三大类各设: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200元;

    入围奖10名,纪念品各一份。

    由主办单位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奖。威坪镇人民政府为获奖作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获奖作品,将集中出版或展出。

七、注意事项

    1.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品评审和展览完毕,不退还作者。举办单位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不再向获奖作者另付稿酬。
八、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公馆1幢1304室,邮政编码:311700

    电子邮箱: 475025836@qq.com

    联 系 人: 方家明 

    联系方式: 0571-64822568  18868871488 


  
     2014杭州千岛湖“风•我眼中的威坪”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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