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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公安局关于“五·一”期间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4-29 09:02:46
淳安县公安局关于“五・一”期间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今年“五・一”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五・一”期间(2014年5月1日至5月3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一”期间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1.25T(含)以上货运车辆(含农用车、拖拉机)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通行。教练车不得在道路上从事任何教学任务。

  二、当鼓山区域道路通行拥堵时,珍珠半岛灯控路口实施卡口,引导旅游车辆沿珍珠大道(至东南旅游码头)、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景路至旅游码头,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公交车和出租车除外)鼓山区域。

  三、当主城区道路通行拥堵时,珍珠半岛灯控路口实施卡口,引导旅游车辆沿珍珠大道(至东南旅游码头)、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景路至旅游码头;南山环岛、南景路梦姑路灯控路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公交车和出租车除外)主城区。

  四、当旅游码头停车场、梦姑路路边、客运码头停车场和城西停车场停车饱和后,在南景路梦姑路灯控路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公交车和大型客车除外)。旅游车辆进入南景路临时停车场停放,游客换乘公交车至旅游码头。

  五、因环湖北路县一医院至鼓山灯控路口封闭施工,进士路实行单向通行,进士路至鼓山大道交通拥堵,请进城车辆提前选择珍珠大道绕行。

  六、“五・一”期间旅游码头区块道路交通流量大,交通拥堵,过境车辆请沿淳杨线老路行驶。

  七、进入旅游码头以及换乘的车辆要服从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交通分流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广大驾驶人、市民积极配合,服从交警现场管理和指挥。

  特此通告。

  2014年4月28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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