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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打假,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4-08-11
发票打假,想说爱你不容易!

  近日,某加油站业主为图方便,接受第三方提供(非当时供货方直接提供)的发票,结果受到国税发票违法行为处罚时直呼“花了冤枉钱”。

  这起事件缘由是,该业主在三年前接受了一笔上门油品生意,因为对方提供的价格相对便宜且直接上门供货,也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图方便,该业主没有多作思考,就做成了这笔生意,也顺利地抵扣了进项税款。按理说,这笔生意是皆大欢喜了,却不料今年对方单位因虚开发票东窗事发,结果查到了该业主这里。这位业主这才发现对方提供的发票是来源于第三方,构成税务违法。这位业主也因此受到处罚,而白白地交出了一笔“冤枉钱”。

  据了解,税务机关连续数年来采取高压态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从来没有松懈。据初步不完全统计,县国税局自2011年以来,共对51户纳税人开展针对性的发票检查,查处有问题户44户,有问题率达86.27%,查处违法发票24823份,涉及发票违法金额1584.43万元,查处入库税款合计136.62万元,另有3起涉嫌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比较猖獗,发票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滋生的土壤仍然相当活跃,有些行业和领域还相当严重,发票打假工作仍将任重而道远。

  对于虚开发票行为,现行法律对虚开发票的容忍度较低(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比较容易构成刑事犯罪,由此担当的风险特别巨大,值得企业法人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近几年税务部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建筑安装、加油站、餐饮娱乐行业相对比较常见,值得引起重视。

  税务部门专业人士也提醒,发票使用要取之正道。相关单位企业法人或相关人员要注意,在真实业务发生时多留点心眼,做到对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认真关注和及时审核。同时,积极通过国地税网站进行网上查询查验,或拨打区号+12366进行普通发票流向电话查询,再或者上门(当地税务机关)查询比对,特别是加强对网络发票的“三次比对”(发票开具当月、发票开具次月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不要轻易听信相关虚假宣传,以此压制“假票”生存空间,做到举一反三、清源固本。

  (记者 徐丽 实习生 王琳 通讯员 方富社)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