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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化名)因为自己平时读书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上了一所职业高级学校。在上职高期间认识了小波(化名)和小鹿(化名),在外人看来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似乎很好,但是小海心里清楚,平时小波和小鹿是怎么欺负自己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小海的心里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在职高没上多久的学,他们三人就同时辍学了,同时参加了征兵体检,运气好又同时体检合格,被确定为应征对象,最终同时入伍了。走进军营后,同在一个新兵连训练,三个月训练结束后又分在同一个连队。在服役期间,小海依然感觉到自己一直被他们两人欺负,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小海压制住了自己内心的怒火。时光飞逝,两年的义务兵军旅生涯很快就结束了。退伍后,小海、小波、小鹿同时面临着就业的问题,说来也是缘分,他们三人同时在一个单位找到了工作,为了节约钱又住在了同一间小屋里。因为在一起居住的时间长了,小海渐渐地发现自己报复的机会来了。在小波和小鹿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海先后两次偷了他们俩放在裤兜里的钱。慢慢地小波和小鹿就开始怀疑自己衣兜里的钱经常会少掉,怀疑是被小海偷走了,但是出于证据不充分,迟迟没有报案。有一次他们三人一同回家,在乘坐的长途车上小海再次进行了盗窃,把搁置在车上包里的手机拿走了,这一次被小波和小鹿逮了个正着。最终纸包不住火,同伴们还是报警了,公安部门以盗窃罪立案侦察,人民检察院以多次盗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人民法院定为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来到县司法局临岐司法所的当天,工作人员就发现小海很年轻,从他的言谈举止中透露出一丝丝的稚嫩。在了解了他的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跟他进行了一番谈话,但是整个过程小海都显得十分胆怯,不会过多地去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一味地低着头不说话。后来随着到司法所报告、思想汇报、公益劳动、集中学习的次数多了,小海开始慢慢地熟悉了这个环境,他逐渐敢于表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但还是显得比较胆怯。
根据对小海情况的分析,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对他的矫正要从思想观念入手。每一次的报告工作人员都会跟他讲应该如何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如何消除自己内心的报复心理,让他重新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
渐渐地工作人员也体会到了小海的改变,虽然不是那么明显,但是对于小海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社区服刑还有一段时间,相信通过县司法局临岐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一定会把小海从犯罪道路上“拉”回来,使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讯员 徐银根 潘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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