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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0

宋政[2014]6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森林采伐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通知》(淳政办发〔201448号)核定我乡的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乡林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实际需求,现将2014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毛竹采伐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采伐限额规定

县政府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总量和各分项指标是每年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的最大限量,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因自然灾害、林地征占用等需集中采伐的,各单位可预留5%以内的采伐限额指标,其余限额必须在1个月内根据资源分布及营林生产需要分解下达到各林权所有单位,同时报县林业局备案。人工林采伐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限额,商品林抚育和其他采伐可以占用主伐限额,其他各分项限额严禁互相挪用、挤占采伐限额。对依法查处的乱砍滥伐、非法运输的木材和县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由县林业部门单列并统一调配使用;交通、水利、建设等单位管理和经营的林木,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统一纳入限额管理。林木采伐期为511月,因特殊情况需在采伐期外采伐必须报请县林业部门审批。各村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采伐管理制度。

二、完善森林分类采伐管理

充分运用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调控措施,认真落实采伐与造林相挂钩制度,对上年度采伐迹地没有完成更新造林的单位,林业部门依法中止发放采伐证,直至完成采伐迹地更新。对按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和县政府下达的营造用材林、珍贵树种、香榧、毛竹、良种油茶等营造林计划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采造单位因限额不足,可于8月底前提出申请经乡(镇)核实签署意见后,由中心林业站汇总上报林业部门统筹安排采伐限额引导集体林区森林经营者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逐步实现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限额。集体林森林经营者提出采伐申请必须提供伐区作业设计书,不能提供的可以委托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规划调查设计单位或具有林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提供的伐区作业设计书。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部门提供伐区设计、伐后验收等技术性指导和服务。国有林场采伐林木必须按照编制的“十二五”森林经营方案进行经营管理,严格执行伐前作业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监管制度。非规划林地上的商品林,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申请、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人工杉木商品林主伐年龄为26年、柏木为61年、天然松木商品林为41年,各采伐树种出材率统一为60%。对同一建设工程或同一林业有害生物除治项目需要采伐,在同一个行政村范围内,可跨小班发证。个人采伐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证,但对于同一小班的相邻地块,林权所有人申请联合采伐的,可联户发证。

三、落实采伐管理责任

依法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措施,也是实施依法治林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善我乡生态环境和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附件:宋村乡2014年森林采伐限额表

 

 

 

宋村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县林业局   威坪林业中心站

 

 

淳安县宋村乡2014年森林采伐限额到村表

 

 单位:立方米(材积)、根

 

单位

限额

总量

按消耗结构

商品材

自用材

全乡合计

900

500

400

1000

硖石村

160

100

60

 

青山口

150

100

50

500

胡家畈

115

75

40

 

镜洪村

90

50

40

 

宋村村

110

50

60

500

白云溪

60

 

60

 

常锦里

20

 

20

 

云港口

170

100

70

 

乡机动

25

25

 

 

 

 

 

乡镇概况

企业风采

龙雨电站:位于浙江省淳安县西北部云港流域中游及云港流域一、二、三级电站之间,电站装机2台×240kw卧式低压机组,年平均发电量45万千瓦时,电网进威坪变电所。

云港流域一、二、三级电站及云港变电所位于浙江省淳安县西北部云港流域中游,一级电站装机2台×2500kw立式高压机组;二级电站装机4台×630kw卧式高压机组;三级电站装机4台×400kw卧式低压机组。三个电站共装机9120千瓦,年平均发电量2560万千瓦时,电网进云港变电所直送淳安变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