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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背着我办理房屋转让有效吗?
2015-02-02
儿子背着我办理房屋转让有效吗?

  方先生咨询:我叫方江成,与方明属父子关系。2008年,我向隔壁村里承包了一块土地,然后在那块土地上建起了一个养鸡场,并造了一幢二层楼的楼房,该楼房有16个房间,还配有卫生间、厨房和一个大仓库、一个小仓库。期间的生意一直不错,销路也很好。谁知到了2012年年底,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想来想去都觉得形势这么不好,如再这样下去就要倾家荡产,于是与老婆商量后就决定停止养鸡,然后将上述房屋出租给别人使用。也就在当时,我因欠了这个村刘才才的5万元现金,所以他经常追着催讨这笔5万元借款。当时我因资金紧张,便同意用养鸡场的房屋作抵押,让他放心,并答应保证在年底前还清这笔借款,利息按1分付给他。过完春节,我就外出打工去了,养鸡场及房屋的房租由我儿子方明去收取。同年12月,我儿子私下与刘才才达成协议,替我还清了刘才才的5万元欠款及利息,然后于2013年12月30日,将养鸡场的房屋转让给了刘火炳,并办理了一切转让手续。2014年1月2日,我外出打工回家。第二天去养鸡场的楼房里拿衣服,结果房屋的主人告诉我,这房子已卖给了他,东西被我儿子全部搬走了。面对房子易主的事实,儿子擅自处分我的财产,并与第三人达成房屋转让协议的事,我该怎么办?

  记者徐爱梅带着方先生的问题走访了浙江千岛湖律师事务所,并向该所的张承进律师进行了咨询,张律师答复说:这个案例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一是方江成的儿子方明与刘才才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二是刘才才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方江成如在承包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经过审批且已经取得土地证的话,才取得该房屋的物权,并可以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同村村民。儿子背着父亲办理房屋转让协议,但如果该房屋登记在父亲的名下,受让方刘才才应该负有注意的义务,只有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该转让协议才不被推翻,根据现有介绍很难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如果儿子背着父亲办理房屋转让协议,现在已经办理完成该房屋的物权变更登记手续,且转让的价格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刘才才取得该房屋才符合善意取得。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