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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纪竟“敲诈”警民联调化干戈
2015-02-02
小小年纪竟“敲诈”警民联调化干戈

  1月22日上午8时许,一位求助人员早早地来到县司法局临岐司法所门口等着,自称其就读于临岐初中三年级的儿子被同校二年级同学多次敲诈了12800元和“借走”1700元人民币。随即我们也联系了临岐派出所和临岐初中校长,这时他们也要求司法所协助解决。司法所人员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临岐初中调解这起未成年学生之间的经济纠纷。

  从该校老师处获悉,求助人员的儿子方智(弱智,化名)为该校初三学生,长期受到同校初二学生陈聪(化名)恐吓逼迫,相继从家里拿钱交予陈聪。方智和陈聪二人系同村的远房堂兄弟关系。经了解,2014年10月份以来,陈聪多次看见方智花钱比较大手脚,便询问方智钱的来源,方智表示这些钱都是从家里私自拿的,并请求陈聪不要告诉其父母。陈聪便以此为由要挟方智给他钱。自此,方智陆陆续续从家里拿钱交予陈聪。

  在派出所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分别向方智与陈聪询问时,二人所供述的数字相差甚多。方智表示第一次给了1000元,第二次给了4000元,第三次给了3400元,第四次给了5400元,并借给陈聪1700元。而陈聪只承认数次从方智手上拿了3000余元,合计12800元,并借了1700元,还能说清每次的日期,其余数目表示记不清楚了。刚开始因为知道方智是弱智人,担心他所记的数字是不准确的,但在调解员再三追问下,他始终没有颠三倒四地改变数字。反倒是初二学生陈聪的回答着实让调解员们费解。据学校老师说,他们早就知道这个情况,事先已经多次找二人谈话,特别是陈聪同学刚开始表示是有这么一回事儿,但只说分数次拿到900多元钱,并且是方智自愿给他的,还说有同学可以给他作证。老师随即便找来该同学,没想到该同学说,据他所知陈聪刚开始就拿了方智1000元。老师再追问陈聪时,他表示:“哦,对的,是还有1000元,那就是1900多元。”根据学校老师掌握的情况,是不是方智所说的那么多不得而知,但确定的是远远不止陈聪交代的这些数字。而无论老师如何劝说,陈聪就是不肯回答,最终老师也无可奈何了,就出现了文中开头方智父亲求助的这一幕。可面对派出所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陈聪也是始终没有老实交代具体数字,只是把一些5元、10元、20元、100元、200元、300元等小数字写得清清楚楚,大数字一概不提。局面僵持到下午两点,还没有定数,陈聪只承认4700余元,而此时陈聪的父亲亦一再表示,陈聪认了多少,他就承担多少。可这些数字跟老师已掌握的情况相比较,跟陈聪的支出还是相差甚多。最后,调解员根据陈聪的另一关系较好的同学提供的情况以及陈聪同班同学的举证,向两位家长建议:方智家中的23000元钱,方智自己承认也用了一些,这部分没有争议,不关陈聪的事。还有一些因为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只能从旁人那了解到的数字取个大概数值,并鉴于方智的特殊情况,方智父亲自己也要为此付一点责任。因此所借的1700元全数偿还,其余的钱即12800元一人一半。协议好该还的人民币8100元由陈聪父亲在2015年4月15日前还清。

  鉴于孩子还未满14周岁,还不够追究法律责任的年龄。调解结束时,调解员对陈聪父亲劝道,钱财乃身外物,该还的就还掉,最重要的是想办法怎么好好地教育孩子,陈聪是个聪明的孩子,好好教育,拉回正途,以后还是有希望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确,父母挣钱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充裕的物质环境,可在满足孩子物质需求时,是不是更应该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呢?孩子未来的路好与坏,虽不是由父母决定的,可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父母充当的指路灯角色是无人可替代的。

  (通讯员  汪淑俊 徐银根)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