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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淳安“最美家庭”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3 09:58:25

关于开展寻找淳安“最美家庭”

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

为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在广大家庭和妇女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全国和省市妇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妇联、县文明办将联合开展寻找淳安 “最美家庭”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依托“妇女之家”、“农村文化礼堂”,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和扩大群众的参与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寻找一批“最美家庭”。深度挖掘、选树和宣传身边的感动人物和感人事迹,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家庭美德,展示优秀家风和传统美德,不断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活动时间

23月集中开展寻找活动,5月揭晓淳安“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贯穿于农村文化礼堂和“妇女之家”常年工作之中。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在全县城乡范围内,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勤俭节约、创业致富,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环保、热心公益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等,以晒家庭幸福生活照片、讲家庭和谐故事、征好家风家训的方式,共同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活动方式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寻找和推荐一批淳安“最美家庭”。 社会推荐、自荐可登陆淳安县妇联网(http://fl.qdh.gov.cn/)首页,点击“最美家庭”活动图标,下载推荐表格,将相关事迹材料发送至QQ邮箱(2258094317@qq.com),也可与各级妇联组织联系,提供相关线索。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妇联至少推荐2户“最美家庭”,各社区妇代会至少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原则上推荐1户“最美家庭”至县妇联。县妇联和文明办确定推荐4户家庭参加市“最美家庭”评选。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妇联、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要充分认识该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努力使活动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和谐淳安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广泛宣传,深度挖掘。各乡镇妇联、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要把“妇女之家”和农村文化礼堂作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寻找“最美家庭”、展示家庭文明风采的第一平台,在“妇女之家”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一年四季常设常新;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墙”、“文化长廊”、“文化窗”等展陈载体,展示“最美家庭”风采,讲述“最美家庭”感人故事。同时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搞好宣传,展播最美家庭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3、因地制宜,共同推进。各乡镇妇联、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要结合当地实际,把寻找“最美家庭”作为家庭道德文明建设新的实践载体,以弘扬家庭美德为首要,依托妇联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工作,同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农村文化礼堂内容建设,以及与“三八节”、“母亲节”、“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等有机结合,使寻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整体推进,力求通过寻找活动确立起家庭道德建设的标杆和导向。

各乡镇妇联、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38日前向县妇联报送淳安“最美家庭”候选对象推荐表,并附上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体现事迹特色的照片12张。55日前各乡镇妇联和县属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要汇总报送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照片)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陈杭菊   联系电话:64830935(政府网696171   

        

淳安县妇女联合会

                        淳 安 县 文 明 办

                         2015年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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