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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拆封依然可以退货
2015-03-26
网购商品拆封依然可以退货

  今年的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针对多项网购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商家故意拖延处理或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作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补充,该《办法》将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已拆封”不能成为卖家拒绝退货的理由,市民网购更放心了。

  去年12月,家住开发区的王女士在网上购买了某品牌婴儿推车,收到货后,王女士拆开包装发现推车的把手有些摇晃,王女士担心会磕到宝宝,之后王女士和商家联系申请退货,但商家以已拆封、无质量问题为借口不予办理。

  王女士说,网购的物品,不拆开看看,怎么知道东西好不好,合不合适呢?的确,去年修订的新《消法》给了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却是“商品应当完好”,根据这条规定,商家在处理退货申请时,往往向消费者强调退货商品必须包装完整,而一旦签收、拆开包装等,又成为商家拒绝退货的理由。

  记者了解到,像王女士的这种情况,不少市民都遇到过,针对这一现象,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再次对网购相关多项消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商家故意拖延处理或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

  在机关单位上班的小钱说,不管“拆不拆封的商品”还是“有没有理由退换”,买卖双方都得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商家要如实兑现承诺,而消费者也别任意找茬。作为网购达人的市民周女士则认为,及时出台新规是好事,可规定还不够细致,“比如商品应该‘拆’到什么程度可以退换,哪些商品不在退换范围内,这些都应当再明确,期盼能够出台更加详细的规定以及处罚的细则。

  (记者 邵建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