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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在房屋建设中,一幢幢新楼房如雨后春笋般建起。然而,许多人在选择建造房屋的施工人员方面,往往偏向于看似专业而非专业的施工人员,从而导致纠纷日益增多,遇到的麻烦也就更不用说了。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老林所在的村庄决定建造统一的农民集聚区联排房屋,并且允许集聚区内的房屋各自找人建造,甚至房屋里面的格式也可以自行设计,但唯一有规定的便是房屋的外观必须与村委统一设计的图纸一致。老林家因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宽裕,为了建房,他立马想到了从18岁就开始学徒、20岁就独自承建房屋的老婆舅老宋。没过几天,老林、老宋俩人就建房事宜谈妥后,约定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将房屋建设承包给了老宋。双方就房屋的建筑结构、使用材料、建筑单价、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并签订了《建房合同》,然后就开始建设了。
在建房期间,老林发现老宋使用的钢筋直径没有达到当初约定的标准,然后一楼的墙面空隙也过大,碍于亲戚面子,老林当时还真没有直接说明。再后来,做事心细的老林便捡了一段钢筋送到专门检验部门检验。通过检验,得出的结果和老林的担心是一致的。原来,这些钢筋的确不是合格品。这下老林的心里就很不舒服了,于是委婉地向老宋提出了钢筋的问题。谁知老宋斩钉截铁地回答说:“放心,我用的钢筋都是厂标的,不是废品、次品,你就放心吧,房子造好后肯定牢固,再说我们是亲戚,我还会坑你吗?”
虽然老宋有肯定的答复,但老林依旧忐忑不安。直到房子的第三层都已经造好,在外打工的老林还是决定要回家验收一下。看着三层的楼房,老林气不打一处来,指责老宋说:“你造的什么房子,钢筋外露这么明显,这些外露部分都已生锈了,墙面上这么大的缝隙,还渗水。连砖头砌起来的地方都没有填满水泥,承重梁也少浇了很多根,我们好歹还是亲戚,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这房子你让我怎么住!”怒不可遏的老林当场就让老宋停工,并且还让老宋赔偿修复费用。
面对怒气冲天的老林,老宋也开始推脱:“我是按照你给我的改动后的图纸建造的,至于钢筋我们当时也没有约定是要用国标的钢筋,现在房子都造到这样了,这又不是我的错,我为什么要赔你钱?你应该把剩下的工钱结算给我。”
听到亲戚这么不负责的话,愤怒的老林只好一纸诉状将老宋告到了法院。法官接到案子后,最开始还想从亲戚的角度入手,希望通过调解将案子了结。通过多次勘察房屋现场,法官们得知老林和老宋一直没能达成修复费用的一致意见,老宋甚至还拒绝协商,态度也是差得无法形容。所以老林被彻底激怒了,想想还是直接要求对修复费用进行鉴定。于是即便法官做了很多劝说工作,老林根本不听任何劝告,执意要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证实了建造房屋中使用的材料和建筑结构都存在一定问题,为保障房屋的质量问题,甚至还需要一笔不菲的加固费用,另外仅这笔鉴定费也高达4万余元。
这时,信誓旦旦的老宋终于在专业鉴定书面前承认是自己建造的房屋质量有问题,并表示愿意支付给老林房屋修复费用,剩余的工程款也不需要老林支付了。老宋的态度有了转变,让老林心中的怒火也渐渐消退,双方就支付赔偿款事宜达成了协议。
老林望着同村人建造的崭新房子,再看看自己的“危房”和手中拿到的部分赔偿款叹道:“早知这样,还不如请专业的人来建,如今到了这个地步只能怪自己太过轻信了。”
评议:在自建房屋中,如果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且又有农村“土建筑队”亲戚关系的人,一旦不慎重考虑,然后轻易将房屋交给不太专业的造房人员来建造,出现问题肯定会两败俱伤。而针对那些顶着亲戚的头衔去接揽业务,甚至还使出偷工减料、虚报价格去赚“黑心钱”的人,最终总会受到惩罚。在此也告诫大家,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提高法律意识,切不可轻易签订相关承包合同,更不让那些所谓的“亲戚”和“土建筑队”欺骗了你。
(记者 徐爱梅 通讯员 洪玉芳 邵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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