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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多数由于感情不合。最近在县人民法院遇到的一起案件,的确让人哭笑不得。案由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可笑的是当事人双方目前仍为夫妻,且双方之前是离婚后又复婚了。
这起案件显得有些复杂,男方说:我们之前离婚并不是因为没有感情,完全是在“假离婚”。
妻子小方是本案的原告。她起诉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所以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男方应补偿女方22万元。协议签订完毕,双方离婚成功。只是男方始终没按协议约定去履行支付义务。于是小方向法院提起起诉。
如此“怪异”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后财产纠纷,其中的隐情竟为哪般?单看诉状,都觉这起案件与普通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无异,只是双方离婚后,一方没按照协议约定去履行,待查明事实即可作出判决。谁知在开庭答辩时,丈夫小王代理律师的一番话,让法官大为震惊。
小王的代理律师说:小王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支付妻子的补偿款,理由很简单,小方和小王夫妻双方是假离婚,那个离婚协议是随便写的。协议中对财产部分的约定应属于无效合同,所以无需履行。当时要这样做,只因国家对首套房与二套房贷及首付有政策差别,且男方婚前有房子,于是两人就以假离婚的形式,想在购买二套房时享受首套房所能享受的首付及贷款利率的优惠。另外,双方离婚后虽以女方名字购买了房产,证件也登记在女方名下,但那些购房款及之后的房贷均由男方在提供。目前,当事人双方仍然居住在一起,在账目上也有往来,他们双方在离婚后不久就重新复了婚。从这些方面均可看出双方是为了以合法形式,掩盖达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非法目的,所以故意离的婚。为此,男方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开庭过程中,双方均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以此来证明自己说的是事实,甚至也申请证人出庭作了证。但由于在两次开庭中,小方和小王都没有亲自到庭,所以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点评:本案中的这对夫妻,如真为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拒不履行,甚至还诉至法院,这就无可厚非了。而倘若真像丈夫小王说的那样,双方当时是假离婚,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钻国家的空子,这种行为完全是在破坏市场秩序,同样是要受到法律谴责的。这样做,不仅导致夫妻之间出现矛盾,破坏夫妻感情,在法律上,这种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也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纵观本案,不管事实如何,无论谁在撒谎,他们为了所谓的利益,夫妻之间绞尽脑汁在演戏,如此折腾,实在太累了。
(通讯员 徐爱梅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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