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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天”不可滥用
2015-09-22
“最后三天”不可滥用

  “最后三天、挥泪狂甩”……走在街头,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促销广告。通常情况下,人们总认为三天之后这家店就应该关门歇业了。可有的时候,好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店家依然在高喊“最后三天、挥泪狂甩”口号经营。

  笔者认为,往小了讲,这样的“最后三天”涉及诚信问题;往大了说,这类随意编造、随意使用的促销现象,有损市场形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零售商品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和第十六条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都可以看出这种促销活动存在违规。

  “最后三天”、“挥泪狂甩”……这样的促销手段也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检查,发现此类行为及时查处。同时,作为消费者,在遇到这样的促销手段时,也要保持理性,仔细辨别商品的真假、优劣,不要被低廉的价格所迷惑,做到谨慎购买,尽量索取发票,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王筱倩)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