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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为村民排忧解难
2015-11-09

  千岛湖新闻网记者 邵建来

  近年来,老百姓在 “工伤纠纷”、“民事调解”等事件中遇到了一些难以应付的问题,对法律援助也越来越渴望。

  现年53岁的余先德(化名)是一名残疾人也是低保户,家中只有一人生活,平时靠打工为生,去年10月份给同村人造房子开吊机,在作业过程中不慎受伤,造成腰椎等多处骨折,花去4万余元医药费。

  房主认为,他已经承担了先前的医药费,而且自己造房子也不容易,没钱再负责余先德之后的治疗费,更别说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等,随后,村委主任、乡镇司法所都出面做房主的工作,不过协商终究无果。

  随后,余先德便想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因腿脚不便,于是托人打电话至县法律援助中心,目前该案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相关部门调查统计,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多会选择从事建筑行业,尤其是从事农村建房,但是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自身安全意识不足等方面的因素,建房受伤情况发生较多。

  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受伤对农村家庭来说打击甚大,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这一特殊情况,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这一类型案件且家庭困难的给予了法律援助,2014年办理的321件民事案件中提供劳务者受害援助的案件就有31件,占总数的近10%。

  今年7月初,姜家镇郭村村民黄爱珍(化名)到姜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称自己在20多岁的时候被父亲逼迫嫁给同村一姜姓男子,刚结婚那会两人生活不错的,但是后来因为自己身染重病,甚至无法行走,丈夫开始嫌弃自己,最后被赶出了家门。

  后来邻村的一个土郎中见她可怜,用祖传的方法救了她,之后黄爱珍便与该郎中生活在一起,还生了一个女儿。在这期间,黄爱珍一直找丈夫要求协议离婚,却不断遭到丈夫的殴打辱骂。

  由于现在的家经济条件差,房子是危房,黄爱珍又不识字,听村里人说现在有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免费的律师帮助打官司,黄爱珍想尽快解脱,于是找到了工作站。

  随后,姜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便去了黄爱珍家核实情况,看到她家的黄泥危房,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工作人员便帮助黄爱珍收集相关材料办理法律援助申请,随后该案子被递交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在2007年,我县就在23个乡镇、425个行政村建立了“县法援中心、乡镇(单位)工作站、村(社区)联系点”的纵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近几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加大了对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村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意识。

  “因为地理的限制,淳安本地存在着多种方言,常常一乡之隔的老百姓讲的话都不一致,在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除当事人‘点名’外,县法律援助中心会结合律师的户籍地来指派律师,利用老乡的身份便于双方的沟通,保证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全县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农民的案件共有224件,占总数的62.22%,为他们节省代理费总计达186.4万余元。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