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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返还的话费变没了 消保委:擦亮眼!
2015-11-30
说好返还的话费变没了 消保委:擦亮眼!

  11月12日晚,方女士在千岛湖镇新安南路一家手机店花2000元买了两部新手机,当时说每部手机每月返还30元话费,一直返充10个月共300元话费,结果过了两天,该店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方女士,两部手机的号码不在返还话费活动中。

  方女士拨打本报帮忙热线,反映她在买手机的时候被骗了 。“之前有朋友来这家店里买过新手机享受了返还话费的活动,当时店里人员说现在店里还在搞活动,只要花1000元买个新手机,就能获赠300元的话费,每个月返还30元。我觉得这个很实惠,就花了2000元买了两只新手机,之后分别将丈夫与弟弟的手机号码以及身份证号写在了他们的登记簿上,因为这两部新手机是准备给丈夫和弟弟用的,谁知过了两天,店里人员说话费充不了了。当我找到该店时,卖手机的工作人员却解释说,登记的这两个手机号码本身有套餐,返还不了。这不是诈骗吗?要知道是这样,当时为什么不告知,手机我就不会买了。”方女士告诉记者。

  如今,买手机赠话费等活动是通讯行业常见的促销手段,近年来,由于承诺话费购手机,但返还话费却未能及时到账的投诉日渐增多,已经成为目前手机消费投诉的新热点。

  记者了解到,发生手机话费返还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手机运营商和销售商因为疏忽而造成了话费返还不到位;二是消费者没能看清手机话费返还的附加条件。例如,有销售商规定只有手机卡跟手机捆绑使用,才能获得话费返还。但消费者不知情,将手机卡换到其他手机上使用,因此产生了纠纷。

  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此类业务时要注意,无论是买手机赠话费,还是承诺话费赠手机,一般都有限定条件,一定要看清楚、弄明白后再买,最好和商家签订协议,以免出现纠纷后维权时没有证据;购买产品的保修卡、发票等重要票据一定要保留好,发生了消费纠纷最好及时向消协或市场监督部门反映,以便维权。

  (记者 邵建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俊勇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