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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维权不可取
2016-07-11
极端维权不可取

  杨奇

  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向来是社会上最引人关注的议题之一。近年来也发生了不少农民工因为讨薪而与工头或施工方发生激烈冲突的事件。然而无论纠纷如何激烈,通过跳楼的方式讨薪显然是不可取的。

  一方面,过激的行为容易使矛盾更加激化,强化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原本可以坐下来协商的事变成“要么答应要么死”的极端情境,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跳楼讨薪完全是一方逼迫另一方答应自己的诉求,助长此风容易造成劳资双方不公平的结果。同时,如果造成群众围观,影响交通和社会秩序,讨薪者也有被行政处罚的可能。

  而实际上,我县对于农民工工资问题极其重视,类似的薪资纠纷我们早已有专门的部门和程序来处理。如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纠纷,可以先向建筑工程项目部提出意见,如果对方不处理,可以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民工工资信访接待室投诉。在投诉时应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欠薪事实等。出现类似上述这种双方都无法证明自己说法的情况时,相关部门也会尽全力与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并解决问题。

  其实,预防薪资纠纷,签订劳动合同是最好的措施。对带资双方,书面合同都是解决纠纷的依据,即可防止资方赖账,又可防止劳方漫天要价。而作为纠纷解决机构的相关部门,劳动合同也是理清事实真相、解决争端的重要依据。因此,任何用工行为,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不可因为小方便,最后留下大麻烦。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