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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2016-09-29
事故赔偿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通讯员 汪淑俊 徐银根

  8月2日,县司法局临岐司法所专程前往屏门乡屏前村调处一起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简介:7月29日19点40分,李某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行驶在临岐镇昌文公路夏中段不慎撞上前方同方向步行的行人童某,致其重伤,李某当即施救并报警送医,后经县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调解伊始,消除误会

  调解员了解到,在过去的数日当中,相关部门已经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了数次,因没有达到双方当事人的心理赔偿价位均告失败。

  调解开始时,死者一方亲属情绪较为激动地强调:“那天晚上我们又没有对你们做什么,为何你们还要报警?”李某这方试图解释原委,童某一方却不为所动。调解员听得疑惑,细问之下,才知道原先两家已协商过,原本已快谈妥,但就在头天晚上李某的一位喝过酒的亲属擅自跑到童某家中,说了一些不合童某亲属心意的话,导致两家发生冲突。争执过程中,李某的丈夫因身体不适,需要到药店买药,当时的场面较为混乱,李某的一位亲属也未搞清状况误以为是争执引起,情急之下便报了警。调解员意识到这个误会不解开,调解工作便无法顺利展开。于是调解员让双方各自把当天的情况复述一遍,并耐心细致地从人情道义上对双方进行开导解释,最终消除了误会,调解得以顺利进行。

  数额悬殊,再起争端

  童某的亲属提出保险理赔款要全额给他们,另外李某要额外再支付30万元赔偿款给童某的亲属。李某方当即表示保险理赔款是应该全额支付给你们,但额外再拿30万元,觉得太高且已经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了,实在拿不出。

  在调解员的协调下,童某亲属同意下降5万元,但不包括之前已收到的人民币3万元,并表示若是李某一方不同意,那今天就先暂停调解,但死者遗体要求李某移送到县殡仪馆存放,费用由李某承担;同时要求李某安排4 人守灵,以后再协商赔偿数额也可以的,什么时候谈妥了,什么时候开始择日火化。李某一方则表示,他们是愿意解决这件事的,死者为大,先送死者遗体去火化,稍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分开调解,化解纷争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开调解。一直到晚上九点多,双方才初步达成一致:保险理赔款全额支付给童某亲属,李某再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童某亲属出具一份《谅解书》给李某,表示谅解。至此,调解圆满结束,待协议形成修改签字后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该纠纷调解过程中一波三折,几次陷入僵局,最终能圆满成功,离不开双方当事人最后的互相理解和体谅。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志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