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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来我县考核“民主法治村”工作
2016-11-12

通讯员 童雪

  11月9日,省司法厅考核组来我县金峰乡五龙村考核验收2016年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考核组一行先后参观了金峰乡“法治公园”、“凤山书院”、金峰中华蜂保护基地,并充分肯定淳安县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和农村乡土人情,以旅游法为突破口进行精准普法的创新做法。考核组认为,淳安县以“法治淳安”建设为总领,深入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村两委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办事意识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到位,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老百姓学法、用法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为出发点,创新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群英智囊团”等制度,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极大地丰富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内涵,为富丽乡村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我县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2个和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58个,创建率达77%。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邹楚环 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