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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6-10-22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日益深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法治淳安建设进程。为做好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县委《关于以法治淳安建设助推秀水富民的决定》的要求,按照《淳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秀水富民”战略和法治淳安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动服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为国家主体功能区、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开放互动,共建共享。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内容、创新载体,推动社会广泛参与、资源合理分配、运行开放互动、成果全民共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作为最直接的普法载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4.分工协作,统筹整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加强统筹,整合资源,解决普法教育工作地区、行业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探索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协作,实现共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逐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化、信息化、实体化、社会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促进全民法治信仰进一步确立,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在深化法治浙江、法治杭州建设中走在前列。

  1.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居民等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2.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导向。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紧贴社会需求,载体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作用发挥更接地气。“菜单式”普法广泛落实,“交互式”普法深入推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3.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建设共建共享、统一开放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完成杭州市巩固完善及新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分解任务数。县属主要媒体普遍开设法治宣传教育节目、栏目,全年发布普法公益广告的时间不少于全部公益广告时间(版面)的20%。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文创产业平稳发展。

  4.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成效。“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完成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分解任务数。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5.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评估。探索并完善“法治指数”社会评价制度,基本建成多元化、社会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第三方评价体系,逐步增强社会评价的广泛性、科学性、权威性,发挥社会评价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战略。

  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宣传深化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增强全社会参与法治浙江、法治杭州、法治淳安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守法行为习惯,自觉依法办事,逐步树立法治信仰。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强化法律对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促进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严格执行《淳安县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做好宪法宣誓工作。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为全社会学习宪法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全县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生态保护第一,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争当美丽中国建设的县域样板。围绕产业特色创新,大力宣传与“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旅游、品牌农业、总部经济、淳商回归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城乡统筹联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区域协调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推动富丽智慧人文城乡建设。围绕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大力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着力增进群众福祉。大力宣传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工作及成效,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五)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千岛湖综合保护、富丽乡村建设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宣传水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旅游经济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电子商务发展等与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宣传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特色小镇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居民、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等的培训内容。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政协常委会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学法用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每年2次以上,各乡镇、部门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每年1期以上。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档案、情况通报等制度。实施人大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和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等工作,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法制办、县委党校;配合单位:县人大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

  (二)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

  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基本实现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编写法治教育地方教材,将其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高中小学校长、教师、法制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法律素养。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在开学第一课、第二课堂、成人仪式、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春泥护花、快乐度假”、法治宣讲团、法治夏令营等平台载体,加强农村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在中小学成立学生法治社团,引导和组织青少年踊跃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培育法治信仰。(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关工委)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围绕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和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教育。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在项目推进、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法律论证、法治研讨、法治讲座等形式进行专项法律服务,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职工法治学校建设,为企事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用法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县经科局;配合单位:县旅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各行业协会)

  (四)加强农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三资”管理、富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村居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着重抓好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发挥村干部带头学法和组织开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提高农村居民法律素质、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改善农村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栏、场馆、中心、景观等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依托农村文化大礼堂、文化下乡等载体,广泛开展农村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加大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法治宣传教育的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

  (五)加强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立足淳安劳动力输出大县县情,以外出务工人员法律需求为导向,抓住岁末年初、山核桃采收等时间节点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在村文化礼堂、大型人力资源交流大会、车站码头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让他们启程带上“法律行囊”,回来收到“法治年货”,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维权队伍,积极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开展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法律援助行动。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明确用工单位、居住地主体责任,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用工单位、村(社区)建立“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教材”的“五有”法治教育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居住证办理、人员招聘、上岗培训等结合,加强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发挥商会作用,指导各商会对会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工商联)

  四、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工作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各单位根据全县的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各自的2016年计划,同时做好五年规划的调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各自的五年规划,2017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进行阶段性表彰。

  3.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各乡镇、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接受省、市的检查验收。

  (二)工作措施

  1.以“交互式”普法为方向,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探索开展“交互式”普法,将“交互”理念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各环节。厘清普法协调机构和组织的职责,架构“交互式”普法工作机制。建立普法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构建“交互式”普法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淳安县普法资源库和普法社会调查系统,建设“交互式”普法平台,促进普法主客体之间交流互动。依托“网、组、片”和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将基层单元和窗口单位打造成普法“交互”终端,确保普法对象参与有途径、互动有条件。优化普法资源配置,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要求,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纳入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建立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发挥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实现窗口单位法治宣传全覆盖。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司法、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编辑和宣传宣讲,定期或及时发布重大典型案件。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县委法治办;配合单位: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3.以“公益普法”为切入点,打造全媒体普法体系。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的公益普法责任。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打造一批受群众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热线、节目、专栏,构建全天候、多层次、宽领域的普法平台。淳安广播电视台要坚持办好《平安千岛湖》电视专题普法栏目,突出以案释法实效;千岛湖传媒中心要继续安排《今日千岛湖》专版做好法治时空栏目,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重大法治事件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运用公交车载电视、楼宇电视、屏媒等公共视听载体,打造公共交通媒体普法平台。针对不同媒体的特点,采用广告、动漫、微视频、小品、戏剧、文字报道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千岛湖传媒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千岛湖旅游集团)

  4.以“互联网+”为契机,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新平台。运用网站、QQ、微信、微博、H5页面、电子杂志、APP等载体,开展多样化、定制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广“互联网+法治文创联盟”、众包设计、公众参与等组织模式,提高互联网普法的供给能力。完善普法资源库,健全法治信息发布、在线学法考试、普法工作交流、公益法律服务等功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

  5.以“项目化”为推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品牌化建设,根据可看、可听、可复制等要求,建设一批普法重点项目和精品项目。按照设施完善、内容丰富、创意新颖、特色鲜明等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党政机关、企业、学校、工地、村(社区)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法治宣传、文化培育、知识普及、生活休闲的作用,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和运作模式,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合理布局和资源的优化配置。(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

  6.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发展。坚持以文化浸润、熏陶的方式,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文化氛围。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充分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动漫、戏剧、小品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与历史悠久的淳安睦剧、健康向上的集市庙会等民间艺术、游艺活动相结合,将法治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建设法治公园、法治景区、法治街区等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旅游文化、戏曲文化、会展文化、运动休闲文化、茶文化的融合发展。依托文创基地、文创小镇、文创村建设,大力发展法治文化创意产业。组织开展法治文创作品的评选和展播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鼓励各类企业、文化团体创作、推广法治文创作品。(牵头单位:县依普办、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千岛湖传媒中心、千岛湖旅游集团、县旅委、县文联)

  7.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平台,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通过县、乡(镇)、村(社区)统筹共建,打造覆盖全县、方便群众、共建共享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律师进村(社区)”等工作,鼓励和吸引律师参与基层普法,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零距离。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等资源,畅通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凝聚作用,发展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办、县民政局)

  8.以“法治创建”为抓手,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法治县、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抓手,提高地方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等创建活动,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充分发挥居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牵头单位:县委法治办、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国资办、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经科局、县旅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各行业协会)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各乡镇部门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

  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各部门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创建内容,进一步加大权重。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单位按照实有人口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乡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部门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安排切实保障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建立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予以保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