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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短笛:为法治呐喊 为法治鼓擂
2016-12-08
湖畔短笛:为法治呐喊 为法治鼓擂

肖鲁苏

  自2001年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被确定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起,每年的这一天,都成了全体法制工作者的盛大节日。2014年国家又将之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使得这一天更加崇高和神圣。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这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民心中,那就是: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宪法是法治国家立国的政治宣言、治国的法律依据和强国的经济宪章,它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法治要求具备以宪法为核心的完整和谐的法律体系,法律应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并具有至上权威,而法律至上的核心就是宪法至上,而宪法正是民主与法治的连接和统一。

  法治,是一种秩序,它保证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能按照预期而正常进行;法治,是一种文明,它倡导保障人人都追求崇尚的社会公平正义!没有法治,就如同没有红绿灯,社会运行会陷入无序状态;没有法治,就如同没有方向盘,整个社会将会迷失方向。

  为法治呐喊!为法治鼓擂!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邹楚环 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