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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房拆迁起纠纷 人民调解保安宁
2017-04-22

  淳安县文昌镇的李某与邻近左口乡的张某两人原是朋友,张某老家的地理环境不优越,交通也不便利,虽然近几年赚了些钱但却不愿在农村老家建房;而李某的老家就靠近公路旁,离千岛湖县城也近,交通很方便,可李某经济条件有限,虽然家里空基地还有不少但却无力建房。于是两人协商,李某出地基,张某出钱,合伙建民房一幢,占地60多平方米共4层,每人各分得两层,十几年来相安无事。

  2014年以来,因杭黄铁路建设配套工程需要迁征李某和张某合建的房屋,评估赔偿款90余万元。由于建房时没有考虑到今后如遇征迁如何分配赔偿款的问题,于是两家闹矛盾,从朋友变成了冤家。张某提出征迁款每家一半合理,李某则提出,张某只能拿回建房成本,不论怎么分两家人总认为自己吃亏,村、镇调委会提出的几套分配方案都不能令两家满意,这起因征迁款分配引起的纠纷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当前正值村两委换届之际,如何妥善解决这起纠纷确保换届选举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便成为当地村、镇干部的一件心头大事。

  由于农民联建房不符合当前的农村建房政策,因此,要想合理合法地分配这笔征迁款便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又不给下届村两委班子留下后遗症,村委会书面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尽快到村委会解决此事,同时又把情况及时上报给当地的青溪司法所,要求协助解决。当事人张某在收到村委会的通知后,也亲自找到青溪司法所要求帮忙处理两家的征迁分配款问题。目前正处于村级组织换届的敏感时期,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此情况后不敢懈怠,所长汪向华亲自带队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与淳安信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解决方案。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以及村委会干部到当地镇政府进行协商。虽然第一次的调解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调解小组的人员并未放弃,不仅私下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又要求当地村委会配合做好相应的情绪疏导和事态稳控。在经过几轮连续协商之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征迁款按双方商定的比例进行分配。至此,这起因农民联建房征迁款分配引起的纠纷终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近半个月的努力下,得以顺利化解。(青溪司法所 -徐英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