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主办

当前位置 淳安普法 >> 以案说法
法律底线莫逆行 缓刑撤销改坐牢
2017-08-23
法律底线莫逆行 缓刑撤销改坐牢

  “我不该故意拖廷不去司法局报到,导致自己现在彻底失去了自由。”原本被判缓刑的服刑人员王强(化名),在收到法院收监执行裁定书时悔恨不已――他因在社区矫正期间逾期不到县司法局报到,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服刑6个月。这也是近年来我县首例因拒不接受矫正而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社区服刑人员。

  2017年5月,王强因犯诈骗罪被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间内,王强应依法在青溪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但王强自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一直未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期间,县司法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查找联系、催促王强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矫,但王强均以各种借口推脱,超出规定时间仍未至指定司法所报到。对此,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立即向原判法院提请对王勇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书。

  日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对王勇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