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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在矫超过半年后会出现思想懈怠、服刑意识放松的情况,威坪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注重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四种意识”,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一是增强悔罪意识。通过每月定期的思想汇报、交流谈心,努力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社区服刑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给社会、他人、家庭带来的伤害,增强悔罪意识,使其正确地对待自己的过去和将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二是增强改造意识。通过定期的公益劳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自己的改造身份,从行动上树立改造意识。
三是增强学法和守法意识。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的教育管理中,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交通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必学项目,强化其学法和守法意识,避免其再次犯罪。
四是增强感恩意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感恩教育,帮助其拥有感恩意识,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感恩党和国家、感恩家庭、感恩社会,回馈社会,投入到新的生活。(威坪司法所 程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