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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出意外 酒友要担责
2018-06-01

记者 邵建来 通讯员 方景标

朋友之间聚会喝酒,散场时可要记得保护好同饮者,否则“酒友”可能要担责。

近日,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了一起因朋友私人聚餐饮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独自回家摔伤致死

言某受村里的可某邀请,与平时玩得好的几个朋友去可某家里吃饭,饭桌上觥筹交错,大家都喝得迷迷糊糊,酒足饭饱后已至深夜。散场后,言某连走路都摇晃,可仍骑电动车独自回家,半路上连车带人摔倒,可是当时言某没在意,爬起来后继续骑车回到家便睡觉了。

第二天上午,妻子看到丈夫的脸色与往常大不一样,呼叫也不答应,立马慌了起来,随即请人将言某送到医院,可惜言某最终因救治无效而死亡。

没想到一场酒宴让平时身体健壮的言某命丧黄泉,可某等7位好友得知后,悲痛的同时也十分懊悔。如果酒后散场时有人送言某回家,就不至于酿成这出悲剧。

7名好友赔偿23万元

言某家属、7名好友就赔偿协商未果,便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协议:一是言某家属放弃追究可某等人的其他法律责任;二是可某作为酒宴组织者承担更多责任,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万元整,其他劝酒人员每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整;三是赔偿款于规定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考虑到事件影响较大,为保证协议的积极履行,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将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确保双方不再因协议履行起争执。

这起事故的责任如何确定?调委会工作人员认为,作为组织者请他人喝酒,这个宴请行为是一个先前行为,那么组织者就负有一个扶助、照顾被宴请人的义务,其他劝酒之人相互间也负有这个义务,即采取积极措施防范醉酒的人遭受损害,如果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来防范,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构成不作为侵权,需要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

同时,醉酒者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醉酒后可能会发生危险后果,但在明知有危险后果的前提下,还饮酒过度,最后导致悲剧发生,这与其本人的行为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对于这个后果,醉酒者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调解员提醒,与人同饮需谨记保护同饮者,否则可能要担责。喝酒不开车,哪怕电动车也不能开,一旦受伤应及时就医,防止酿成悲剧。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