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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还嚣张
2018-06-14

通讯员  徐英艳

近日,青溪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成为青溪司法所首例因违反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治安拘留的社区服刑人员。

24岁的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于2017年11月14日,到青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后不久,张某就因不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经教育仍不改正,于2018年1月16日对其警告处分过一次。老实了没两个月,随着解矫日期的接近,张某自认为社区矫正期快满了,就多次不参加青溪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不按时到司法所汇报思想,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仍不悔改,手机关机,签到不按时,不接电话,晚上经常喝酒唱歌,半夜还常给工作人员打电话,讲些没用的话,还自认为自己关系硬,就算司法所提请治安处罚也奈何不了他。

鉴于张某无视社区监管规定,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监督管理规定,在教育、督促无果的情况下,县司法局提请公安机关对张某给予治安处罚。县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认为张某在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予以处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张某解矫前五天依法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