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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房管处走入农村  开展新版《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
2018-09-29

房屋使用安全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2017年9月1日,《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列》)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首个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8章47条,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的实施将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为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普及农房使用基本常识,提高农房所有权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近日,淳安县住建局房管处走进临岐镇半夏村、夏中村等地走访宣传,向百余名农户发放《农房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300余份,现场开展农房安全使用知识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将建筑安全常识、农房常见的安全隐患、典型的安全事故实例,通过简单易懂的图画和文字展现出来,为广大农民群众及相关人员在房屋建设、改造、使用及管理方面提供参考。内容主要包括农房的日常使用、自我体检和治理改造三方面,并对农民建房时的选址、建房结构及构造要求做了指导。明确了农房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的安全责任,包括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修缮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受到广大农户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淳安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