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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从严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呵护蓝天白云
发布时间:2019-01-30 14:23:12

春节将至,节日的氛围愈加浓厚。说起春节,我们不禁想到漫天烟花齐放的绚烂景象,烟花爆竹虽热闹,但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我县继续开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共同呵护蓝天白云。

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有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2019年1月,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屏门乡某小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涉嫌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店主将100余件烟花爆竹藏匿于边上一家闲置房屋内,该房屋位于人员密集区域,一旦藏匿的烟花爆竹发生意外,后果极其严重。执法人员当场对非法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处理,相关人员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踩雷”,县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应牢记:



一、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切不要贪便宜,购买伪劣烟花爆竹,留下安全隐患。


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要注意查看:一看销售点,销售点内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照的点,烟花爆竹质量无法保证;二看产品标识,合法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有燃放说明,并在包装物上印制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三看产品外观,点火引火线应牢固,不脱落或损坏,高度如果超过30厘米高的组合烟花不要买。


二、储存烟花爆竹,别忽视安全问题。烟花爆竹运到家后,注意储存的地方不要有电线私拉乱扯现象,远离明火和热源,吸烟的居民请远离。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太随意,遵守政府发放的“禁燃令”。“禁燃令”规定了禁放区、禁止燃放时间等,如因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触犯了法律,那么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了。当然,这不仅是当事人的一己之责,作为其家属、朋友,也有监督的责任。


特别提醒:春节期间,我县将始终保持对非法经营买卖烟花爆竹、违反“禁燃令”的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我县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注重源头管理。按照“抓源头、强监管、严执法”的原则,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采购和销售环节的管理,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正规生产企业统一批发采购,从源头上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并且督促生产企业对采购的单位要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无证照经营户销售烟花爆竹,从而保障无证经营户的货源从根本上断绝。


加强日常检查。成立专项的检查小组,集中检查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的行为、销售产品与许可证上核定的产品种类和数量是否相符以及经营场所外是否存放烟花爆竹等相关问题,并且对辖区内乡镇各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店进行逐家逐户地清查,全面清理无证经营户。


狠抓专项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整合力量对无证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同时,开通举报平台,积极鼓励群众参与举报,对于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或经营“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进行严肃查处,并且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相关媒体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引导全县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必须到正规商店,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不放鞭炮已成习惯 


日前,我县发布《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在千岛湖镇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之路变得越来越“全面”“规范”。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太大了,这两年大家都不放鞭炮,过年好清静。”家住初阳小区的市民方琳表示,“以前除夕夜里分明是月朗星稀的,第二天早起一看外边灰蒙蒙的,到中午才慢慢清晰,虽然那时我还不是很关注PM2.5、雾霾什么的,但空气质量这么差,肯定与夜里和清晨放鞭炮有关系。”


“这两年我和亲戚朋友们已经习惯不放鞭炮了。”家住千岛花园的市民钱建平说,“时代在变化,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越来越丰富多彩,加之大家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放鞭炮既不安全又污染环境,实施‘禁燃令’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另外,有市民建议,如果想要体验年味,可以到乡下或者千岛湖镇城区以外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过过瘾”,或者去农村观赏特色民俗文化活动,像威坪的“河村板龙舞”、金峰的“元冈节”、大墅的“赶十八”等,不但吸引了本村和毗邻村民前来参与,而且受到了市民游客的热捧,让春节依然过得有滋有味!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丽 杨华 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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