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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永华
近段时间,我县在全县开展驾驶电动车戴头盔、文明出行宣教活动。交警、志愿者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登记及曝光,以确保出行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近年以来,电动车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单等优势,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成为我县现在保有量最大的交通工具。但由于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行驶的现象突出,导致涉及电瓶车的交通事故频发,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很大的危害。
驾驶电动车戴头盔是电动车驾驶员唯一的安全保障。在摔倒撞击的情况发生时,受伤最严重的往往是头部,而且头部在车祸发生时,一般承受不住车祸所造成的巨大力量,导致致命伤。因此,毫无疑问,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降低伤情。
但是很多电动车驾驶人员为了图省事,往往都不带安全头盔,有的甚至意识不倒头盔的保护作用,给交通出行带来不少的安全隐患。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才最重要。因此,说一千道一万,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出门骑电动车,请带好安全头盔。我们身处文明城市,更要做好表率,安全驾驶从“头”开始,真正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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