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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电动车只跑十五公里,心塞!
2019-04-30

记者 邵建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环保的特点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随着人们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增多,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投诉及纠纷也在逐年攀升。

千岛湖镇的郭先生,去年花了3000元在城区一家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刚开始充一次电能骑40多公里。2个多月后,骑行距离大幅下降,充满电只能跑15公里。随后,他找到专卖店,要求更换电池,可商家不同意。

郭先生表示,买车时商家告诉他,一年之内电池有问题可以免费更换。“商家还说是我操作不当,这种售后服务真让人气愤。”郭先生随即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车电池一般由专业电池生产厂提供,不同品牌、厂家生产的电池质量有优劣之别。电池三包有效期是一年,前6个月换新电池,后6个月换售后电池。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商家作出的口头约定没有在售后维修卡中注明,只要保存好录音等相关证据,就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最后,经过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商家当即为郭先生免费更换一块新电池。工作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要选择声誉好、售后服务好,且有固定维修点的商家。其次,要注意查看保修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商品如果在保修期限内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找商家退换,切勿延误时机。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