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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宽严相济塑造新生
2019-08-27

  “能够来家里办理社区矫正的相关手续,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这身体状况真是出不了门啊……”社区服刑人员吴某某颤颤巍巍地说道,泪水应声而下。

  “你现在肌肉萎缩、腿脚不便,上门为你办理入矫手续,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淳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工作人员对吴某某说道。

  看似普通的对话,背后却饱含着无限心酸。社区服刑人员吴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暂予监外执行一年。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要求,吴某必须在十天内到县社区矫正中心报到,但由于吴某患严重疾病(多囊肾,慢性肾病V期,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行动不便, 须在家卧床休养,为了保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吴某能按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矫流程的同时,为吴某提供人性化“上门入矫”。淳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进行谈话教育,宣读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入矫程序严肃规范。同时为其申报免公益劳动,免学习等程序,并将整个帮扶工作贯穿整个矫正教育全过程,实现了特殊社区矫正人员上门服务顺利入矫的目的。

  近年来,淳安县司法局一直以来不断探索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和方法,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注重思想教育和关心关注,努力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遵纪守法、认真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这次的上门开展人性化入矫执法,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这是聚焦治本安全观的生动实践,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执法与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困难之间的冲突。(程一平)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