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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淳国资委[2018]3号)规定,现将所属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租赁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
序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万元)
经营项目
承租人
1
千岛湖坪山客运中心站主站房四楼7间房、客运中心站修理厂三楼8间房、三楼中大厅以及卫生间
1240㎡
2020.6.10-2020.9.9
5万元
办公、居住
杭州路达公路工程总公司
联系人:唐诗米 联系电话:64829100
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