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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子毛孟
发布时间:2020-09-29 10:50:27

鲍艺敏

  她堪称淳安(遂安)烈女子,是个有故事的人。十七岁嫁给方象瑛的儿子,五天后守寡,为追随丈夫而去,一波三折,终于为自己赢得了一座“节烈坊”,旌表闾里。她名叫毛孟,是毛际可的女儿。

  一

  毛孟(1664—1690),家中最小,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毛士仪(幼范)和毛士储(待旃)。其父亲毛际可二十四岁中举人,二十五岁成进士,初授河南彰德府(今河南安阳)推官,廉明不阿,政绩卓著;后调城固(陕西省)知县,再调浚仪(河南开封)知县。毛孟跟着父亲一起在浚仪生活。

  方象瑛在其《亡仲子行述》一文中提到:“余为求婚于同学毛子会侯。毛子赏其文,曰神韵高秀如玉山上行快婿也。”方象瑛与毛际可既是同学又是好友,他比毛际可大一岁,两人同为进士,又都是朝廷命官。方象瑛是康熙六年(1667)进士,授内阁中书,在京任职,是个七品官;毛际可是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初在彰德府任推官,后为浚仪知县,也是七品官阶。方象瑛知道毛际可有个女儿叫毛孟,觉得两家知根知底,且门当户对,遂向毛际可提亲,但对儿子方引祀的身体状况有所隐瞒。

  方象瑛在《健松斋集》卷七“墓表”里,有一篇《仲妇毛氏殉烈述》,专门记述此事:“庚申(1680),予官京师,四月遣仲子就婚于汴(浚仪)。儿于春实得脾疾,长途骡车憾顿,疾遂甚。”

  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方引祀生于康熙元年(1662),家中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他从小就体弱多病,“不耐劳”,所以一直待在母亲身边,不像哥哥和弟弟一样,随着父亲到处游历。老二的身体状况不太像父亲所说“儿于春实得脾疾”,我推断这年春天,方引祀是又增加了脾脏上的毛病,导致身体更加虚弱,加之长途颠簸劳累,加剧了病情的发展。

  毛际可对这个“快婿”的病情并不太知情,他当时对方象瑛的提亲也表示赞同。于是,康熙十九年(1680)四月,毛际可遣人来遂安迎接方引祀到浚仪成婚。时方引祀十九岁,毛孟只有十七岁。

  方引祀到浚仪后病病歪歪,毛孟没有嫌弃他,而是“奉汤药,亲濯澣,数月不解带。”端汤喂药,洗涮濯浣,衣不解带伺候着这个遵“父母之命”许配的丈夫。

  同年五月,方象瑛妻子吴氏病故,方象瑛忍着悲痛,修书一封于毛际可,让他不要把此噩耗告诉儿子。毛际可回复说:“婿病如此,使复闻母讣,是速之也。”方引祀对母亲的感情特别深,也特别懂事孝顺,见有家书至,他遂心生疑虑,以往父亲来信都详述母亲病情,现在只说“如前”,“姑安我乎?”难道是故意要宽我的心吗?于是,每天号恸不食,病体日沉,挨至八月十九日卒。

  二

  方引祀与毛孟的婚礼是八月十五日,沉疴在身依然还要举办婚礼,是不是为了“冲喜”,后人不敢妄测。结局是新婚五日后方引祀暴病而亡,新娘子成了寡妇。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本应在妈妈身边撒娇,可毛孟不然,她心坚意决,决定殉夫而去,乘人不备,绝然跳楼。她住的地方“楼高二丈,下砌石,众惊谓必死”,也是毛孟命大,她被人救起来后,“卧床一月,呕黑血数升,竟不死。”侥幸捡回来一条性命。

  众人以为这事也就到此为止,楼也跳了,心志已明。谁承想,此女心里早为自己树立了一座牌坊。我们在毛际可为自己女儿写的《亡女吞金记》一文中已见端倪:“戊辰春(1688年),余为钱塘戴烈妇作传,有‘吞金不死’语。亡女在旁读之,微哂曰:‘吞金岂能死人乎?’余时颇讶其言。”毛际可虽然对女儿当时发问感到很惊讶,但没往心里去深究,所以导致女儿后来有了“吞金”的举动。

  毛孟求死之心从未断绝,两年后(1690)果有此举,吞食金耳环一对、金戒指二枚,效仿戴烈女死法,还是没能死成。于是绝食十九日而殁。

  方象瑛《仲妇毛氏殉烈述》一文,记载了该事件的全过程:“顾十年来,无日不以葬夫为念。庚午(1690)十一月,予归自武林,遣婢请予卜葬并自营生圹于右。予以事非可猝,图以从容。寻觅慰之。越数日,复再三申请,悲泣不食……不得已多方广求,得吉地,形势较胜,乃大喜。十二月三日,治圹粗毕,尚进粥。停午忽有同日归葬之语,予闻急往谕之……对曰:‘夫子易箦时,誓不相负。坠楼不死,又吞金亦不死。所以隐忍至今者,冀得吉土同穴。今届大葬,尚偷生人世耶?吾志决矣。’历七日不食。十二日,仲兄待旃(二哥毛士储)奔至,相对哭,反复开谕,皆不应,哽咽而已。十三日,待旃复曲劝之,正色曰:‘向以死许夫,迟至十年。今夫归土,我何忍偷生?则时不可不死。妇德三从,我出嫁女,夫殁无子,惟有从夫同穴为正,则理又不可不死。’……十五日,浴三次,升楼礼佛,足软力促。二十一日辰时,正襟而逝。计绝食凡十有九日。”

  方象瑛在文末叹道:“呜呼,恸哉!夫杀身成仁,丈夫犹难之,仲妇一弱女子,独毅然为其难者,既无所苦,又无所迫,从容慷慨,兼而有之。虽死犹生,亦复何憾!”

  这是一个烈妇追随亡夫殉葬的故事。呜呼!毛际可有没有想到,他在《安序堂文钞》一书中,关于贞节烈妇的传记、墓志铭、墓表等不下十余篇,完全是站在一个“卫道者”的立场,欣赏那些贞节烈妇,褒奖赞誉之辞,充溢于笔端。却不知女儿站在边上,看在眼里,耳濡目染,早已是暗自发愿:“恪守妇道,从一而终”,做一个父亲笔下赞许的人物。

  我不敢揣度毛际可写《亡女吞金记》时的心情,表面冷静,内心一定倒海翻江,肝肠寸断。因为他别无选择,这是作为一个“卫道者”的职责。女儿看似被强大的道德舆论所操控、绑架,父亲何尝不是被理学、道德绑架了呢?女儿是一个“殉道者”,父亲则是一个“卫道者”,父女俩没有谁是赢家。这里,唯有程朱理学赢了,制度礼教赢了,社会舆论赢了。

  三

  毛孟死后不久,有人在狮城“西街”为她建造了“毛烈妇祠”,祠的东面便是“毛宅大院”,北面是台鼎书院和孔庙。“烈妇祠”内供奉着她二哥毛士储用十倍的银两赎回的那对耳环。

  毛孟的事迹在坊间流传,文人赋诗称颂,郡县各加旌表。事隔三十年后,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具题,奉旨建坊旌表。”(《浙江通志》)为她单独建造了一座“节烈坊”。

  毛孟跳楼、吞金、绝食,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殉夫,是非曲直姑且不论。但她那一缕“烈魂”,是为追随信仰而飘逝的,也算做到了“知行合一”,用生命去践行她心目中的“贞节”二字。扼腕唏嘘,慨叹之余,我总觉得今天我们与古人相比似乎缺少一点什么,待人接物也好,为人处世也罢,繁文缛节的揖拜少一些无妨,但真诚和执着却不能少,世故和油滑则不能多。否则,心中无信仰,眼里无追求,行为无准则,得过且过着,是否更显可悲呢?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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