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淳国资委[2018]3号)规定,现将所属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租赁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
序号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租金(万元) | 经营 项目 | 承租人 |
1 | 大墅镇大市路16-1号1幢、2幢(原大墅车站主站房、综合楼)以及停车场内附属设施 | 1055 | 3年 | 5万元 | 办公 | 大墅镇人民政府 |
2 | 千岛湖镇睦州大道866号客运中心站1楼房屋一间 | 18.45 | 1年 | 1.6万元 | 自助银行 | 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
联系人:唐诗米 联系电话:64829100
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