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主办

当前位置 淳安普法 >> 普法要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司法局在行动
2021-04-26

  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积极响应、配合道路网格牵头单位率先作为。

  县司法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标、《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卫复评)“入户入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道路包干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叶良喜任分管领导,局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淳安县司法局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包干路段常态化巡查工作的方案》,每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包干道路开展至少1次文明劝导、环境整治活动,竭尽全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保驾护航。积极参与“结对共建 爱国卫生清洁行动活动”,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包干路段进行全面清洁,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截至目前,累计劝导商家不占道经营45家,劝导市民不占用盲道、不乱停乱放6次,劝导流动摊贩、出店经营165起,劝导非机动车违停55人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45辆,向相关职能部门告知违法线索18件,“入户入店”集中宣传发放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国卫复评)相关宣传资料60份。